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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关于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的公开信

时间:2016-04-11 17:43:53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遵化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6mB日博

你们好!
根据省委和唐山市委“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以及《遵化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要任务
清理工作坚持从严从实、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层层清理原则,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通过自查申报、摸底统计、抽查核实、查核举报、甄别认定、集中清理、严肃问责等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二、清理范围
领导干部存在本人经商办企业或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列入此次专项清理范围。
1.本方案所指的领导干部包括: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
2.本方案所指的领导干部亲属包括: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三、主要内容
这次清理,重点解决五个方面问题:
1.领导干部本人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证券,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问题。
2.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
3.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问题。
4.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等问题。
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配偶经营,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其任职企业的关联企业、与其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其任职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等问题。
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如发现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以上情况者,欢迎向组织举报,举报邮箱:gbjdglk@126.com 举报电话:6622380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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